增城市教育系统开展法纪廉政
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教、依法治教”,按照《增城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细则》(增委发〔2006〕4号)和《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纪廉政教育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为大力开展“法纪廉政教育年”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树学风、树正气、干事业,全力推动增城科学发展”的要求,着力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干净干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党纪政纪法纪观念,更好地爱护干部、保护干部和挽救干部,为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具体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2007年全年,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教育( 1—7月)
学习动员(1-4月)我局召开法纪廉政教育年动员大会。各单位要根据局的部署抓好宣传发动和学习教育等工作。
集中学习(1—7月):
1、学习内容:(1)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从八方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论述;(2)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重要法规、文件;(3)重点学习《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与教育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4)积极学习近年我市涌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5)深入剖析我市近期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2、学习形式:专题报告会、行政班子学习会、教师大会、小组讨论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警示教育等。
3、我局组织的主要学习活动安排:
1月:专题报告会。
2月:春节期间党风廉政教育。
3月:专题报告会。
4月:召开动员大会,同时参观司法监管场所,进行警示教育。
5月: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学习讨论会。
6月:专题报告会。
7月: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二)自查自纠(2—7月)
1、各单位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错必纠,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和办学行为,尤其是对近年我市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行政部门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干部人事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本单位职责权限内能纠正的马上纠正,需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请示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自查自纠不认真,甚至有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坚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领导干部要结合本单位及本人实际,开展“四查四看”(查权力意识,看是否秉公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办学;查责任意识,看宗旨观念是否牢固;查民主意识,看是否接受监督;查自律意识,看是否存在不廉洁和违法违纪的行为),并写出自查报告。
3、各级班子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制定和落实具体的整改措施。
4、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工作规范,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各种工作机制,搭建制度平台,形成的制度要汇编公布于众,做到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总结提高(8—12月)
1、各单位要对教育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寻找规律,自觉建立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长效机制,经常开展制度、规范的教育培训,培育良好的机关和校园文化。对活动开展卓有成效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2、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教育局的主要工作以及个人实际,认真总结,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及廉洁自律的意识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3、我局将接受市委“法纪廉政教育年”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从9月起,我局对各学校组织抽查验收,如发现马虎应付走过场,有违法违纪行为仍不纠正的,视情况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今年,我市教育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法纪廉政教育年活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局成立由刘伯石同志任组长,姚广耀同志任副组长,刘仲华、黄艳明、邹运房、魏达奎、温志超、刘泽云、梁少辉、黄锡钦、骆一锋、罗伟军、邹运福、廖土榕、彭志明、刘锦胡等同志为成员的“法纪廉政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魏达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骆一锋同志兼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负起总责,统筹安排,制定计划,成立机构,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逐个阶段抓好落实,定期做好学习教育总结汇报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育工会等部门要主动密切配合,营造法纪廉政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突出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促进局机关廉洁高效和学校廉洁办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重点。学习教育活动要同解决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要切实改进作风,刹住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互相攀比之风,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要加强对财务、招生、人事、采购等具有一定权力的部门和腐败易发、多发部门的监督,制定相关的重点防范制度和措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空缺职位竞争上岗。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局机关和各学校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列出要解决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把任务分解到人,限时提出方案,订出措施,公布实施,见到成效。
(三)注重实效。要合理安排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形式,认真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每月至少要保证有1天以上的集中学习时间,以确保教育学习内容的落实,保证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取得成效。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好增城日报的《廉政在线专栏》,增城电视台定期播出的反腐倡廉电教片以及学校的宣传专栏等,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把教育活动与局的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法纪廉政教育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注意把活动的各个阶段有机结合,做到边学、边查、边纠、边规范、边总结提高,并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各学校的活动方案于
(四)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我局法纪廉政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育活动期间将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