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简报
(第六期)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目 录
1、我市出台创建教育强市实施意见………………………………………………………………… 1
2、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朱市长参加我市中小学校长教师迎春座谈会……………………………4
3、我市等级学校申报评估工作捷报频传…………………………………………………………… 6
4、市创强办基建小组制定市、镇(街)创强办和学校基建工作职责………………………………8
我市出台创建教育强市实施意见
伴随着2006年的新年钟声,迎着春天的脚步,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中共增城市委、增城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增委发[2006]1号)。这是市委、市政府新年的第一号文件,是春天的第一声惊雷,是我市创建教育强市的冲锋号角,是实施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中共增城市委、增城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四大部分。《实施意见》明确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切实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的指导思想。
《实施意见》以具体的数字提出,到2007年,全市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社会教育机构、文化、科技设施基本满足社会需要,初步建设成学习型社会。具体包括八项目标:一是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二是义务教育水平再上台阶;三是提高幼儿教育水平;四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五是提高完善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网络;六是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七是实施“五项工程”,加快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八是60%的镇街要达到省教育强镇的标准。
在工作措施方面,《实施意见》要求,首先要加强领导,形成共识。要求各镇街要相应成立“创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创强”方案。要广泛宣传“创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其次是安排各镇街创建教育强镇街的时间,安排新塘镇在2006年上半年,石滩镇、中新镇、荔城街、增江街在2006年下半年,派潭镇、朱村街在2007年,小楼镇、正果镇在2008年达到教育强镇的指标要求。三是落实教育的“三项改革”、“六项工程”其中“三项改革”包括深化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新课程改革,“六项工程”包括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化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以及提高教师普通话整体普及程度和英语教学水平。四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要求到2007年,全市公办初中撤消10所,新建6所,扩建14所,由目前32所减少到27所,全市公办小学撤消174所,新建15所,扩建40所,由目前263所减少到105所。在此期间,要切实解决撤并学校后带来的学生上学交通问题和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充实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备。
《实施意见》的其它工作措施还包括:积极稳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认真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大力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位培训;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初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市、镇街、学校三级档案资料库。
为保障创建教育强市的顺利实施,《实施意见》明确了责任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和督导检查机制等三项保障机制,把创建教育强市的工作列为考核领导干部成绩的重要指标,确定2005—2007年我市创建教育强市的总投资为12.5亿元,明确市、镇街两级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的投入比例,并建立对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督导检查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指导思想,以具体的数字提出我市创强工作的总体目标,确定了科学、翔实、有力的创强工作措施,并制定了切实有效的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我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纲举而目张,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拥护下,我们必将能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我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必将走向深入,走向胜利!
春风化雨 滋润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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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市长就下一步如何抓好教育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立足长远,教育先行,从战略发展的高度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要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提高增城综合竞争力和增强增城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来抓,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进中心城镇城市化和工业化以及农业产业化的重要举措来抓,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来抓。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二是敢为人先,创新思路,努力创建教育强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勤俭办学,大胆创新,善于策划,同时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用实绩实效来衡量教师的工作,办好教育。学校校长要有“五心”,即爱心、事业心、责任心、公心、信心。三是言传身教,教书育人,用教师的实际行动教育一代人。广大教师要努力当一名优秀的教师,要广泛开展教研活动,认真钻研教学业务,学习借鉴国内外一切先进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用教师良好的人品和广博的知识教育影响一代又一代人。四是尊师重教,奖勤奖优,努力为广大教师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和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先进教师事迹,在学校树立先进教师典型,在全市树立先进校长、先进班主任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在教师队伍中要大力发展党员,大力培训教师骨干,逐步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建起公平公正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质量。
李荣渝副市长在讲话中表示,全市广大教职员工去年在日常教学和创建教育强市工作中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6年是创建教育强市的关键一年,创强任务非常艰巨。因此,各学校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软件建设,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提高教学质量,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会上,来自全市各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无不对市委、市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关心重视和对教师的关怀而感受到无比的激动,纷纷就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畅所欲言,就创建教育强市工作和加强今后的教学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与会校长教师一致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一年比一年重视,增城的教育事业向前大步迈进,取得可喜的成绩。2006年是创建教育强市的关键一年,将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在新的一年要不断学习,适应新的时代要求,想方设法提高教师的专业精神和专业技能,整合教育资源,撤并麻雀学校,加强培训,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创建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我市等级学校申报评估工作捷报频传
为加快我市教育强市的创建步伐,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办学条件、打造学校特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更高等次的等级学校。在市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又一批学校于2005年第四季度喜获丰收,分别晋升广东省、广州市和增城市一级学校。
我市郑中钧中学、荔江小学、新塘镇沙浦中学分别通过了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一级学校评估小组为期3天的督导评估,成功晋升为广东省一级学校。
依据广东省中小学等级评估方案,经广州市教育局组织的评估小组的督导评估,我市华侨中学、高级中学、新塘中学晋升为广州市一级学校。
由增城市教育督导室组织的评估小组于2005年11月、12月期间分别对新塘镇大墩中学等5所学校和正果中学等8所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对以上条件比较成熟、办学条件比较优越的学校开展了严格、细致的评估验收,并在评估的同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以期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估优的效果。本次通过评估晋升为增城市一级学校等级的学校分别是新塘镇大墩中学、大墩小学、宁西镇泰学校、永和第一小学、小楼镇第二中学、正果中学、新塘镇甘涌小学、荔城街罗岗小学、挂绿小学、石滩镇岳埔小学、江龙学校、中新镇第二中学和福和希望小学。
目前,我市已有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1所,广东省一级学校6所,广东省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所,广州市一级学校、幼儿园6所,增城市一级学校、幼儿园76所。
市创强办基建工作组制定市、镇(街)
创强办和学校基建工作职责
为了明确市、镇(街)创强办和学校在教育基建工程中的职责,提高学校基建工作效率,加快学校工程建设进度,市创强办基建工作组通过对近一年来全市教育基建工程管理经验的总结,在广泛征求有关镇街和学校的基础上,制定了《市、镇(街)创强办和学校在基建工作中的职责》。现予转载。市政府及市创强办有关领导就此作出指示,要求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主动承担责任,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规划,落实人员和工作措施,抓好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完成本镇街或本校的校舍建设工程。
市、镇(街)创强办和学校在基建工作中的职责
市创强办基建组工作职责:
1、审核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提供审核意见报上级领导审批;
2、审核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单体设计,提供审核意见报上级领导审批;
3、审核和备案直属学校工程建设合同;
4、审核建设项目的请款资料,办理建设经费手续;
5、协助、指导、跟踪、督促镇街和学校依法做好基建工作中的用地、立项、规划、设计、招标报建和施工等阶段工作。
镇街创强办基建工作职责:
1、统筹本镇街学校建设的项目及规模、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和建设进度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创强办;
2、统筹并组织实施本镇街学校基建的各阶段工作,跟踪、检查工程建设进度;
3、审核和备案本镇街学校工程建设合同,并向市创强办上报备案登记表;
4、督促和检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5、统筹办理本镇街校舍建设经费。
学校基建工作职责:
1、具体操作本校建设项目的各阶段基建工作,上报建设合同、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
2、接受市、镇(街)创强办的领导和检查,积极主动到建设业务职能部门办理各阶段手续;
3、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筹建小组,依法开展基建工作,抓好安全、质量和进度;
4、直属学校直接向市创强办办理建设经费和上报工程项目及规模、总体规划、单体设计、建设合同和建设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