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简报
(第十四期)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黄素明检查我市学校基建工作
一、已有一定年代的砖瓦结构平房,即使是空置或者堆放杂物都仍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威胁师生的人身安全。因此,凡是仍保留有用作堆放杂物或空置的砖瓦结构平房的学校,一定要及时对这些房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平房出现结构安全隐患,应赶在今年雨季到来前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局要及时组织、督促好此项工作。
二、学校设计一定要体现实用、人本、安全、美观。不追求豪华,只讲究实用,既要节省,又要美观,要照顾人的需要,更要消除安全隐患。例如连廊,有方便师生走动、挡雨和疏散的好处,但层层连廊又过于浪费,大可不必,要掌握一个度;又如教学楼坐向,一定要坚持南北朝向,既利于采光,又利于通风,还能御寒,既节能,又有益师生健康;如外墙色调,要体现朝气蓬勃,明亮大体,太深色会显得暗,太多彩色,又会花花绿绿象幼儿园;还有弯角、花基、楼梯、走廊、路面、广场地砖、体育设施、消防栓、供热水、供电等容易使学生擦伤、摔伤、扭伤、烫伤、触电的地方一定做到安全优先,充分考虑有关细节,进行设计优化,关爱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建筑施工一定不能因为赶工期而忽视工程质量和施工规律,要保证施工实际所需时间,确保质量,要规范管理,保证安全,要精雕细刻,做出精品。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基建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操作和忽视安全、质量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必要时要立即停工。
四、学校领导和基建负责人员要掌握设计和施工基本知识,多研究一些设计建造比较成功的建设例子,吸取其成功经验,在确定本学校的设计和监督施工时加以运用,使学校的设计建造做到以人为本、节能简约、安全实用、美观大方。
市创强办召开基建工作会议
规范基建管理基本规程
会上,各镇街和有关学校、筹建办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近期的基建工作情况,研究讨论了有关存在问题,布置了办理用地证明、完善用地手续和施工手续、基建工作责任等工作,并重点对下发的《增城市创强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管理的通知》进行说明、解释和学习。
《增城市创强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管理的通知》专门对基建工作中的立项、用地手续、规划设计、工程预算和招标、工程施工报建和施工、工程结算和请款、宣传报道和进度跟踪等工作进行规范并形成制度,对今后我市创强基建工程的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和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职教园区第二期教学楼等工程正式动工
近日,职业教育园区第二期工程中的4幢教学楼、综合办公楼、
目前,职教园区已完成一期教学楼(4幢)、学生宿舍、第一学生饭堂、运动场看台、有关附属工程和设备设施,共完成建筑面积
(按:
增城市创强办关于进一步完善
基建工程管理的通知
一、 立项阶段
本阶段工作与办事流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审批→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编制与审批。
本阶段工作办事要求与办事程序:
1、全市学校教育资源整合工程项目已整体立项,学校不再单独办理项目立项。
2、已立项的建设项目在开始筹建工作前须镇街创强办(学校)书面报市创强办基建组审批和备案。
3、调整建设项目须镇街创强办书面请示市创强办,审批同意后到市创强办办理建设项目调整工作。
二、 建设用地阶段
本阶段工作与办事流程:委托征地→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测量→签定《征地协议书》→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土地使用证》。
本阶段工作办事要求与办事程序:
1、学校征地工作由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包括征地手续办理和征地相关费用)。征地后,镇街创强办(学校)须将征地协议书和征地红线图等征地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市创强办备案。
2、新建学校用地选址须先征询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意见,并将用地选址图报送市创强办备案,待选址方案同意后才能进行征地。
3、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先由市教育局发函再送市规划局办理,办证后复印一份报送市创强办备案。
4、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证》后须复印一份报市创强办备案。
5、办理《用地证明》须由镇街人民政府办函再送市国土房管局用地科办理,办证后复印一份报市创强办备案。
6、基建学校原有用地(不含新征地)土地测量须镇街创强办(学校)书面报市教育局(市创强办基建组)核准,经局办函再到市国土房管局地籍测量队办理手续。土地测量合同须送审同意并办理登记后方可签约,待土地测量结算后到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办理请款手续。土地测量合同和结算书须复印一份报市创强办备案。
三、 规划设计阶段
本阶段工作与办事流程: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总体规划设计与报批→地质勘探→建筑单体设计→办理消防审批→办理《建设工程测量放线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阶段工作办事要求与办事程序:
1、本阶段到市规划局办理的工作须先由镇街创强办书面同意,并经市教育局(市创强办基建组)办函后再送市规划局办理。
2、本阶段涉及的规划、设计、地质勘探单位须由市创强办统筹,采取招标、议标或推荐等形式依法依规选定有资质有信誉单位。
3、本阶段涉及的合同须在签定前先由镇街创强办进行初次审定,再送市创强办审核,经审核同意并办理登记后方可签约,合同签定后须复印报市创强办基建组备案,同时各镇街创强办(学校)要整理签约合同,登记在册并存档,如有合同更新则于每月5日前汇总合同登记表,盖上镇街中心小学公章后报送市创强办备案。
4、学校总体规划方案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须先由镇街创强办和学校进行初次审定,再提交教育局(市创强办基建组)审核,提出深化意见,经深化并同意后的方案方可送市规划局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复印报市创强办备案。
5、地质勘探须按照市规划局审批通过的校园规划平面总图进行,若分期建设须按照教育局确定的分期建设计划进行分期勘探。
四、工程预算和工程招投标阶段
本阶段工作与办事流程:施工图纸审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编制工程预算→办理工程预算审核→委托招标代理→招投标→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本阶段工作办事要求与办事程序:
1、本阶段到市建设局和市财政局办理的工作须先由市教育局发函再送相关单位办理,办理(证)后复印一份报送市创强办备案。
2、本阶段涉及的编制工程预算、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须由市创强办统筹,采取招标、议标或推荐等形式依法依规选定有资质有信誉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全部通过招标形式确定。
3、本阶段涉及的合同(招标文件)在签定前须先由镇街创强办和学校进行初次审定,再送市教育局(市创强办基建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并办理登记后方可签约,合同签定后须复印一份报送市创强办基建组备案。
4、编制工程预算需提交完整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5、工程预算审核办事程序:
(1)将申请函交到市财政局行政文教科(市财局6楼)报批;(2)将材料交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财局10楼)进行预算审核。
五、工程施工报建和工程施工阶段
本阶段工作与办事流程:办理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报建→办理《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办理人防→办理使用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白蚁防治→办理防雷审批→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及管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本阶段工作办事要求与办事程序:
1、本阶段办理质监报建、《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人防、白蚁防治、防雷、《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资料)须在办理后复印一份报送市创强办基建组备案。
2、本阶段涉及的白蚁防治单位须由市创强办统筹,采取招标、议标或推荐等形式依法依规选定有资质有信誉单位。白蚁防治工作须白蚁预防处理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3、本阶段涉及的合同须在签定前先由镇街创强办和学校进行初次审定,再送市教育局(市创强办基建组)审核,经审核同意并办理登记后方可签约,合同签定后复印报市创强办备案。
4、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须基建学校(工程施工单位协办)在工程动工前完成,若有特殊情况,经市创强办基建组审查同意,也要在工程动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5、工程监理工作要求。(1)各校工地必须依据建筑法,配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在工地现场监督和跟踪,不允许一名监理工程师监管多个工地,一经查明,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2)监理月报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其如何处理的情况,并于每月5号之前报送市创强办。
6、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须镇街创强办(学校)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学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隐患的滋生,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有专人跟踪落实,对于累教不改的施工单位,须将具体情况报送市创强办基建组。
7、动工工程的实际进度须镇街创强办(学校)有专人到现场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于每周星期四下午将当周的施工进度上报市创强办基建组。
8、在工程施工期间若需图纸修改和增加工程量须先由基建学校书面报市创强办基建组审批,审批同意后还须办理图纸修改和增加工程量有关手续。
9、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须施工单位备齐相关资料,由甲方(建设单位)发函,邀请市创强办基建组、建设局质监站、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验收。
六、工程请款、结算阶段
本阶段工作与办事流程:请款→拨款→工程结算。
本阶段工作办事要求与办事程序:
基建学校须将施工单位申请请款或工程结算的相关资料提交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审核,经审核后送市国开办或市财政局办理手续。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工程项目利用广州市“创强”资金需提交资料(一式二份请参看已下发的菜单)。
(二)工程项目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需提交资料(一式三份请参看已下发的菜单)。
(三)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及要求
送审资料请参看已下发的菜单。送审资料具体要求:1、工程结算书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盖章确认;2、工程竣工图纸需提供按规范整的竣工图纸,要求有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字以及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盖章确认;3、工程量计算书应有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和计算依据索引;4、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要求有建设单位盖章确认;5、其它资料按要求编好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七、文书和宣传报道工作
本阶段工作有:创强工作汇报与宣传报道、创强工程总体建设进度报告。
本阶段工作办事要求与办事程序:
1、本阶段工作须镇街创强办(学校)有专人负责,定期编写《创强简讯》,并报送市创强办宣传组存阅备案,同时须每月上报镇街创强工作信息以供市创强办《创强简讯》选编。
2、镇街创强办须两周填报一次《校舍建设工作进度总表》,若镇街有市 “十件实事”工程项目还须每周上报其工作进度,并用电邮发送到市创强办邮箱(ZC1000@126.COM)。
以上各阶段工作由市创强办基建组、综合宣传组有关人员负责协助、指导、跟踪、督促,市和镇街创强办(学校)按一校一档建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