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 城 市 教 育 局
增教通〔2011〕 号
转发关于增城市少工委开展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2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局直属小学,各镇街中心小学、民办小学少先队组织:
现将增城市少工委《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2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活动。有关活动方案、总结、图片、文字资料等材料汇编整理后,于2011年10月15前报送市少工委办公室。邮箱:cpzc2008@163.com
增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联系人:温俊城,联系电话:82624166)
少先队增城市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
建队62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少工委、教育局团工委、全市各少先队组织:
今年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2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回顾总结和展示少先队特色工作,进一步深化少先队活动,推动我市少先队工作上新台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年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少先队增城市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2周年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队旗飘扬,幸福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0月
三、活动对象
全市少先队员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重温少先队入队誓词活动
在全市中小学少先队员中开展一次“重温少先队入队誓词”的主题队活动,充分运用少先队标志、呼号、誓词、队歌、队旗、队礼等独特的组织文化特征,带领少先队员重温入队誓词,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树立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
(二)加强少先队工作宣传、总结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和“十·一三”少先队建队纪念日为契机,认真总结少先队工作,全面宣传少先队工作成绩。各镇(街)少工委、教育局团工委、各学校少先队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少先队工作特色,提交少先队工作材料(含文字和照片),届时,增城日报、增城市共青团工作简报、增城市少工委微博(http://weibo.com/2300603872)将开辟专版宣传少先队工作成果,提升全社会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加强少先队辅导员理事会、少先队员理事会建设
增城市“少先队理事会”是增城市少先队的议事机构,是增城市少先队组织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小主人作用的有效依托和途径;是培养少先队小干部服务意识和技能的活动阵地;增城市少工委将在10月份成立增城市少先队辅导员理事会,在12月份增城市少代会中进行全市少先队理事的换届。各镇(街)少工委要加强镇街少先队理事会建设,及时做好少理事换届替补工作,指导少理事开展少先队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1)
(四)组织“少先队员课余生活”红领巾议事堂活动
为全面了解全市少先队员课余生活,更加科学开展少先队工作,各镇(街)少工委、各学校要结合增城市少工委的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组织少先队员代表以座谈开展“少先队员课余生活”红领巾议事堂活动。
(五)组织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主题队日活动
今年10月10日是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日。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少年儿童了解历史,展望未来,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各镇(街)少工委、各学校要在10月上旬举行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主题队日活动,结合祭奠烈士、征文活动、知识竞赛、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等多种形式营造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良好氛围。
(六)组织纪念少先队建队62周年主题队日活动
今年10月13日是少先队建队62周年纪念日。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建队纪念日开展“红领巾心向党”新老队员交流分享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省第六次少代会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广大少先队员的组织意识,组织少先队员以交流分享会、专题图片展览、主题队会少先队心愿征集等多种形式开展“纪念建队62周年”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队日是广大少先队员共同的节日,庆祝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2周年系列活动是少先队员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通过建队日这个光荣而有意义的日子,引导、教育少先队员增强荣誉感,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庆祝建队62周年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宣传,广泛动员。要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少先队的宣传阵地,加强活动的宣传,让少年儿童真正深入地了解庆祝建队活动的内容和意义,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有效地推动我市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微博、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在新媒体上报送活动信息。并及时把活动方案、总结、图片、文字资料等材料汇编整理后,于2011年10月15前报送市少工委办公室。邮箱:cpzc2008@163.com
附件:
1、关于成立增城市少先队辅导员理事会的方案
少先队增城市工作委员会
2011年9月28日
(联系人:何容兴;联系电话:82753737)
附件1:
关于成立增城市少先队辅导员理事会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树立典型,先进模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少先队员的教育引导,推动全市少先队事业的发展,增强我市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少先队增城市工作委员会决定成立增城少先队辅导员理事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少先队辅导员理事的推荐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
2.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少先队工作,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切实了解少年儿童的需求和愿望,开展富有成效的体验教育活动,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爱戴。
3.比较全面地贯彻“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要求,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取得实效,成绩突出。
4.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注重研究青少年教育,在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文章、研究成果,在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方面有创新、有建树,成效显著。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申报。
各镇街少工委、教育局团工委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分配名额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名额分配:荔城街推荐5名、增江街推荐3名、其他镇街各推荐1名,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各推荐1名,天恩学校推荐1名。
(二)审核评定。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将成立评选小组,对各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定。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少先队辅导员理事会理事是深化少先队工作、推动少先队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契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统筹指导。
(二)统一汇总,及时报送。各单位请于2011年10月11日前将名单报市青少年宫,市青少年宫办公室联系人:何容兴,电话:82753737,电子邮箱:cpzc2008@163.com。
少先队增城市工作委员会
2011年9月28日
(联系人:何容兴;联系电话:82753737)
增城市少先队辅导员理事会理事推荐表
镇(街)
备注:此表由各镇(街)指导中心统一汇总填写于10月10日前发到cpzc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