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市本学科教学实际,提出具体的教学实施意见,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指导学科开展教学改革,为全市中小学学科组或教师提供服务;
三、组织和指导学科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构建市、镇街、校协同发展的三级教研网络;
四、参与课程改革实验与学科课程建设,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学科课程和课程资源;
五、组织和参与本学科不同教学阶段的质量考核、监测和管理工作;
六、开展教学科研,提高自身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研究、指导工作水平;
七、参与教师培训工作,为促进本学科教师专业化发展服务;
八、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学科教研会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