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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职责

2008-06-05 15:00:44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市本学科教学实际,提出具体的教学实施意见,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指导学科开展教学改革,为全市中小学学科组或教师提供服务;

三、组织和指导学科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构建市、镇街、校协同发展的三级教研网络;

四、参与课程改革实验与学科课程建设,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学科课程和课程资源;

五、组织和参与本学科不同教学阶段的质量考核、监测和管理工作;

六、开展教学科研,提高自身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研究、指导工作水平;

七、参与教师培训工作,为促进本学科教师专业化发展服务;

八、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学科教研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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