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教师转正定级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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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 |
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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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
荔城街岗前西路35号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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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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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
⒈大中专毕业生在校见习12个月,个人提出申请;⒉递交工作总结; ⒊师生座谈会评议记录; ⒋学校综合评价意见; ⒌教学设计1至2份; ⒍填写《见习、试用干部转正定级呈报表》、《干部履历表》、《历史自传》、《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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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⒈组织师生座谈会评议见习人员工作情况; ⒉学校、教学指导中心审核材料,加意见、盖章; ⒊教育局核实材料,加意见、盖章,定工资级别; ⒋报送市人事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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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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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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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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