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等级学校(幼儿园)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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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 |
增城市教育局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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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
荔城街岗前西路35号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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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广东省普通高中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高完中督导评估方案》、《广东省初级中学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全日制小学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小学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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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或条件) |
1.申报单位是增城市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幼儿园; 2.申报等级学校、幼儿园其办学历史不能少于三年,学校有一届以上的毕业生; 3.提交自评报告、评分说明呈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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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学校、幼儿园对照相关评估方案自评; 2.自评符合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向督导室提出书面申请; 3.督导室组织督学到学校作申报指导; 4.督导室组织评估组到学校、幼儿园现场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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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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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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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每年的三月、九月为等级学校申报时间。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幼儿园,当学期组织评估。 |

